
#你问我答#
市民:我之前在郫都区购房用的是纯商贷,8月成功商转公贷款。我可以提取本人账户余额么?通过什么方式可以提出来?可以一次性提取余额么?
成都公积金中心: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含成都公积金中心公积金贷款按月直冲还贷)的,应在偿还购房贷款满一个月后申请提取。
正常还贷期间,可每月提取一次,商转公之前商贷部分未提取的还贷金额可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中纳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的金额不能用于商业贷款还贷提取,只能用于公积金贷款部分的还贷提取,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可用于提取的余额,且首次还贷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已偿还的贷款本息,之后还贷提取金额不超过月还款金额×已还款且未申请提取的月数。
提前结清贷款本息的,不超过提前结清的贷款本息金额。
同一房屋有多个提取人的,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该房屋实际还款金额。
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可用于提取的余额,不包含因纳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司法部门冻结、职工个人未办结公积金业务等原因锁定在账户中的余额。
来源:蓉城政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