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医保的使用方法如下:
住院费用结算
患病需要住院时,参保人员需携带医保卡和病历本到自己的定点医院,医保卡用于结算自费部分,而报销部分由医保中心和医院结算。
转院结算
若从自己的定点医院转到二级或三级医院,同样使用医保卡结算,自费部分自己交,报销部分由医保中心和医院结算。
急诊抢救
若病情危急在非自己的定点医院住院抢救,需在5日内到市医保中心办理急诊抢救病种认定,认定后可用医保卡在抢救医院结算。
外地治疗
转外地治疗需经医院和医保中心同意,办理转诊手续。外地发生的费用先个人自费结算,诊治结束后,备齐资料经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报销。
特殊病种门诊治疗
对于特殊规定病种(如癌症、尿毒症、器官移植)的认定,住院时同上用医保卡结算。门诊治疗拿药时,先个人自费结算,自己结算的票据本年度内经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报销。
白内障超声乳化人工晶体置入
需要做白内障超声乳化人工晶体置入的,自选一家有能力的医院(不一定是自己的定点医院),不用住院,直接门诊手术,使用医保卡结算,先个人自费结算,诊治结束后经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报销。
个人账户查询
可以通过常州医保官方网站或下载相关查询表格查询个人账户信息,包括账户余额、医疗消费明细和报销情况等。
医疗费用报销
医疗费用报销时,可以使用医保个人账户内的资金进行部分或全部支付。需提交相关费用票据和报销申请到医保机构,机构核实后从个人账户中扣款或直接支付给定点医疗机构。
家庭共济医保
常州家庭共济医保允许主账户人的个人账户结余资金作为家庭共济资金,没有使用限额,用完为止。共济对象本人有个人账户的,优先使用本人个人账户资金结算,不足时再使用主账户人个人账户资金。
医保卡使用注意事项
医保卡用于就医购药时,需凭密码在POS机上刷卡使用,无法提取现金或进行转账。医保卡余额可通过拨打电话、中行储蓄所或市区定点医院、药店查询。交易记录达到60次时,需到中行储蓄所打印交易记录。
这些信息可以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和使用常州医保,确保您的医疗费用能够顺利报销并享受到应有的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