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报停营业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准备资料
填写《停业申请审批表》和《税务文书附送资料清单》。
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
提供《发票领购簿》。
提供尚未查验缴销的发票和收款收据。
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办理暂停营业手续
到办税服务厅“税务登记”窗口提交上述资料,办理暂停营业手续。
到办税服务厅“发票发售”窗口办理发票缴销手续。
到办税服务厅“申报征收”窗口办理税款征收手续,并在纳税专户中存入上月应纳税款。
审批与录入
将《停业申请审批表》交税务分局分管局长审签后,交办税服务厅“税务登记”窗口录入电脑,并领取《核准停业通知书》。
停业期间注意事项
停业期间,将停止发票和收款收据的供应。
遇特殊情况需延长停业时间的,应在停业期满前到办税服务厅“税务登记”窗口领取并填写《延期复业申请审批表》,并办理延长停业手续。
其他相关手续
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可能还需办理其他报停手续,如社会保险注销、银行账户注销等。
建议
确保所有资料齐全且准确无误,避免因资料问题影响报停进度。
提前了解并遵守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确保停业期间合法合规。
若停业期间发生纳税义务,应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
停业期满后,如需恢复生产经营,应提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复业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