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审通常指的是审稿过程中的三个审级,它们分别是:
初审(一审):
由责任编辑进行,对稿件内容进行基本了解,修改错别字,并对问题较多的地方进行修改标记补充。如果初审不通过,稿件会被退回。
复审(二审):
由编辑室主任或由出版社领导委托的编审、副编审进行,对稿件质量和初审意见进行全面审查,并签署能否发表的意见。
终审(三审):
由社长或总编辑,或者社领导委托的编审、副编审进行,对稿件内容进行最终审查,并作出出版决定。
三审制旨在确保书稿的质量,通过不同审级的人员交叉互补、递进制约,既可以实现对书稿客观、公正的评价,也可以避免因编辑人员知识不足或工作疏忽造成的失误。
需要注意的是,三审制是针对出版界而言的审稿制度,而法院的审理过程则不同,通常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即一个案件需要经过两级法院审判后,才能宣告终结并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