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卖烟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流程如下:
申请
申请人需要向当地县级烟草专卖局提交书面办证申请,并填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表》。
提交的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或其他合法经营场所书面资料、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开业登记表。
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还需提交负责人的任职证明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受理
县级烟草专卖局在收到申请材料后,会进行详细审查。
如果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烟草专卖局将受理申请,并出具《受理行政许可通知书》。
如果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烟草专卖局将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行政许可通知书》。
实地核查
受理后,烟草专卖局会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到申请人的经营场所进行实地核查。
核查内容包括申请内容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以及申请人的经营场所是否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审核审批
实地核查通过后,审核部门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进一步审核。
审核部门会根据有关法规政策和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等进行审核,并提出是否办理的意见。
决定
烟草专卖局会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决定。
予以许可的,烟草专卖局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在十日内向申请人送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不予许可的,也会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建议:
申请人可以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申请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选择线上申请渠道的,可以提前了解当地烟草专卖局的官方网站或相关申请平台,确保申请过程顺畅。
如果对办理流程或所需材料有疑问,可以直接联系当地烟草专卖局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