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民警察的行政处分包括以下几种:
警告:
警告是最轻的一种行政处分,通常用于违纪行为较轻的情况。
记过:
记过处分适用于违纪行为较为严重的情况,一般会影响到公务员的考核和晋升。
记大过:
记大过处分比记过更为严重,通常涉及更严重的违纪行为。
降级:
降级处分意味着公务员的职务或职级将被降低一级或几级。
撤职:
撤职处分是指公务员被免去现任职务,并可能降职或降级。
开除:
开除是最严重的行政处分,意味着公务员将被彻底解除职务,并且通常会被取消公务员资格。
此外,对于违反纪律的人民警察,还可以采取一些临时措施,如停止执行职务、禁闭等。
具体的处分种类和适用情况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及相关纪律条令进行详细规定。例如,对于泄露国家秘密、参与非法活动、滥用职权等行为,可能会受到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甚至开除的处分。
建议在具体案件中,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纪律条令,对违纪警察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以确保纪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