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调解书是法院在审理自诉案件过程中,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就案件争议达成的和解协议的书面记录。以下是刑事案件调解书的基本格式和内容要点:
标题
标题应简洁明了,通常为“刑事调解书”。
文书编号
编号应写在标题右下方的位置,格式为“[年度]×民×字第××号”。
当事人情况
详细写明自诉人、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基本信息。
案件事实
概括案件的基本事实,列举主要证据。如果案件尚未开庭,可写双方争议的事实。
自愿和解
阐明双方当事人在法院主持下,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的过程和情况。
悔罪表现
描述被告人是否知罪认错,以及双方是否互相谅解的简要情况。
和解内容
详细列出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内容,包括赔偿金额、履行方式等。
谅解意愿
表达双方对和解协议的满意程度和谅解意愿。
其他事项
如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可在此部分详细列明。
法律效力
明确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签名和日期
调解书最后由审判庭人员署名,注明制作日期,加盖院印,书记员署名,并左方打出“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校对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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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
刑事调解书
(××××)×刑初字第××号
自诉人:×××,性别,×族,×年×月×日出生,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
被告人:×××,性别,×族,×年×月×日出生,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
自诉人×××控诉被告人×××……(写明案由)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或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已开庭的写为公开或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双方当事人……(写明双方对事实没有异议,或者基本上没有意见的情况)。
在本院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 被告人×××承认错误并赔偿自诉人×××经济损失×××元,于×年×月×日前履行完毕。
2. 双方就其他争议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不再追究对方任何责任。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判员:×××
书记员:×××
制作日期:×年×月×日
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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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在签订调解书前,双方当事人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协议内容,确保协议内容合法、公正,避免后续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