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入资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货币出资
股东可以用人民币或外币出资,这是最常见的出资方式。股东一方为外国投资者时,可以使用外币出资。
实物出资
实物出资包括有形财产,如机器设备、原料、零部件、货物、建筑物和厂房等。实物出资必须为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
知识产权出资
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和工业产权,如专利权和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出资的价值需要评估作价。
土地使用权出资
公司股东可以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包括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后向公司出资,或公司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并经过审查批准后取得土地使用权。
其他非货币财产出资
虽然《公司法》未明确规定有价证券可以作为出资方式,但有价证券具有可转让性和可评估性,因此在实践中也被接受。
注意事项:
出资方式合法性
股东出资的方式必须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使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
出资评估
非货币出资需要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价值,不得高估或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出资比例
《公司法》规定,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必须在两年内缴足,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验资手续
公司设立验资时,股东需向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相关文件,包括公司名称核准通知书、公司章程、股东身份证明及私章、银行进帐单或现金缴款单等,以便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建议:
股东在选择出资方式时,应充分考虑自身的实际情况和公司的具体需求,选择最适合的出资方式,并确保所有出资行为合法合规,避免因出资问题影响公司的设立和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