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税的征收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增值税
自2016年5月1日起,建筑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的增值税税率为9%。
清包工、甲供工程、老项目(施工许可证2016年4月30日前)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税率为3%。
增值税的征收方式包括预缴和申报纳税,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时,需要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并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城市维护建设税根据增值税额计算,税率根据纳税人所在地不同分别为7%、5%、1%。
教育费附加为增值税额的3%。
地方教育附加为增值税额加上消费税和营业税的2%。
个人所得税
个人提供建筑服务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约为2%左右,需要提供合同、个人身份证和付款单位盖章的《填开发票证明单》。
公司提供建筑服务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是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
查账征收:按季度预缴,年末汇缴,多退少补。季度应纳所得税 = (1季度利润 + 2季度利润 + 3季度利润 + 4季度利润) × 25%。
核定征收:按收入额乘以9%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再乘以25%的税率。
其他税种
房产税:按自有房产余值计算,税率为1.2%。
土地使用税:按单位使用土地面积乘以当地单位面积税额计算。
车船税:按当地单位税额乘以车辆数等计算。
印花税:建筑合同注明收入乘以3/10000,营业账簿也需要贴印花税。
建议
一般纳税人:建议选择一般计税方法,并按照规定的税率和预征率进行增值税的预缴和申报纳税。
小规模纳税人:建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并按照规定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企业:应建立健全财务制度,确保准确计算和申报各项税费,避免因不合规操作而产生额外税负。
个人:在提供建筑服务时,应确保依法开具发票并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