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核税的方法如下:
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测算核定。
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
按照盘点库存情况推算或测算核定。
按照发票和相关凭据核定。
按照银行经营账户资金往来情况测算核定。
参照同类行业中同规模、同区域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核定。
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个体工商户在申请核定时,需要向当地税务局提交相关资料并提出申请。税务机关会根据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规模、经营区域、经营内容、行业特点、管理水平等因素来核定定额。核定的方法可以采用上述的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
此外,如果个体工商户对税务机关核定的定额有争议,可以在接到《核定定额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重新核定。
建议个体工商户在申请核定时,提前准备好相关的财务和经营资料,并与当地税务局进行充分沟通,以确保核定的准确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