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安置房房产证的流程如下:
申请权籍调查
申请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相关征收材料证明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进行不动产权籍调查。
中心人员会在1个星期内联系申请人去房产所在位置进行权调,并进行测绘。
开免税证明
申请人需到房产所在的地税分局或地税所办理免税证明,一般不需要交税,但需携带身份证及征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申请人需到新成立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以下资料:
宗地图
房屋平面图(需复印成空白表)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完税证明
征收的相关材料。
领取房产证
办理完毕后,申请人需交登记费80元,然后等待通知领取房产证。
所需材料
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
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
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
被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
拆迁安置协议
房屋移转过户申请书
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测量分户平面图
注意事项
不同地区的具体要求和办理流程可能有所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房产管理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办理过程中可能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如契税、印花税等,具体金额和缴纳方式需根据当地政策执行。
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可能会影响办理进度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