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我国借贷贷款利率的上限 不得高于合同成立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此一规定旨在维护借款人利益,防范高利贷的产生。
具体来说,各类别贷款的利率限制可能存在差异,详细标准仍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例如,商业银行贷款利率浮动范围为基准利率的0.9倍至2.3倍,而民间借贷利率最高不超过基准利率的4倍。
此外,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也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综上所述,无论是民间借贷还是银行贷款,利率上限均为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的利息将不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