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协商解决
首先,可以尝试与公司老板进行协商,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
投诉举报
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深圳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公司及时支付工资,并且可能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金。
可以拨打劳动执法监察大队的电话举报,劳动监察大队将依法对涉嫌侵权的雇主进行查处,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申请支付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劳动者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雇主支付拖欠的工资。
申请劳动仲裁
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及可能的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如果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申请欠薪垫付
如果公司破产或法人跑路,劳动者可以向区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欠薪垫付。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公司破产申请或法定代表人隐匿或逃逸,并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公司破产或法人跑路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保留证据
在整个维权过程中,劳动者应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工资条、劳动合同等,以便在维权过程中提供有力支持。
建议劳动者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维权途径,并在维权过程中保持冷静,依法行事,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