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服务,也称为中介服务,是指 居间人作为中介方,在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提供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促成合同订立而提供媒介服务,并因此从委托人处获得报酬的一种法律制度。在《民法典》中,将原来《合同法》中规定的居间合同改为了中介合同。具体来说,居间服务包括以下几种类型: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
合同名称可以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有多种,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合同类型及其名称:劳务合同:约定雇主和雇员之间关于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保险福利等方面的合同。租赁合同:房屋、土地、车辆、设备等物品的出租关系中,出租方与承租方之间的合同,包括租金、使用期限、押金、维修责任、违约责任等内容。购销合同:买方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以下行为: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或接受委托人的财物或其他利益:律师不得私自接受委托并向委托人收取费用,也不得收受委托人的财物或其他利益。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律师不得利用其职业便利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当事人权益。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或其他利益,与对方
委托业务是指 金融信托部门受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委托办理的信托业务。具体包括以下几类:委托存款:委托人为了把资金委托信托投资公司运用取得收益,而将资金存入信托投资公司办理的具有特定用途的存款。委托贷款:委托人将资金委托信托投资公司进行贷款,信托投资公司负责按照委托人的要求管理和发放贷款。委托投资业务:委